璞玉發光歷年成果─108年徵件類別:不限創作媒材、主題及技法,以平面作品為主。
徵件對象:年滿20歲(含)以上(民國8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),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繪畫創作者,且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(「展覽約」及「非專屬代理約」可參加)。
徵件範圍:全國徵件
收件數:101位(606件作品)
得獎數:5位「璞玉獎」、7位入選
※活動回顧:
1.作品評審會議。
2.頒獎暨開幕式9月7日於中正紀念堂4展廳辦理,頒發璞玉獎與入選共12位得獎者。會後辦理畫廊媒合會,邀請8家畫廊代表至現場分享經驗並與歷年得獎者進行交流媒合。
3.9月4日~9月15日於中正紀念堂4展廳展出「璞玉獎」5位得主之30件作品。
4.9月20日~10月12日於新竹藤藝廊展出,並於9月21日15:00辦理開幕茶會。
5.10月16日~11月3日於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展出。
6.8月10日上下午各辦理一場創作職涯規劃與諮詢工作坊,邀請羅展鵬老師和張禮豪老師以自身經驗來跟學員進行分享。
7.12月14日下午辦理新作品評圖交流,邀請五位專家學者針對5位璞玉獎得主今年度之新作品給予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