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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「璞玉發光-全國藝術行銷活動」4/13-4/20初選徵件

  • 日期:2020-02-14
109年「璞玉發光-全國藝術行銷活動」4/13-4/20初選徵件

109年「璞玉發光-全國藝術行銷活動」初選徵件自109年4月13日起至4月20日止受理收件,採網站線上報名,徵件對象為年滿20歲(民國8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),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繪畫創作者,且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者。


1.徵件類別:不限創作媒材、主題及技法,以平面繪畫作品為主。

2.初選作品規格:

初選參賽作品6件(「主要作品」3件,「參考作品」3件),須為3年內之創作,每一作品裝裱前畫面(畫心)尺寸長邊不超過140cm、短邊不少於30cm。
參賽者如獲獎,初選提送之「主要作品」3件須於聯展時展出。
已售出或已有藏家收藏之作品請勿投件。

3.初選報名方式:413()上午9:00~420()下午5:00採網路線上報名。

網路線上報名:請至報名網址(當天於本網站公告網址)上傳6張作品電子圖檔(圖檔以300dpi解析度之JPG檔,檔案大小不超過5MB)。(網路線上報名系統將於4月13日上午9:00開通)

4.獎項與獎金(創作基金)

「璞玉獎」得獎者:5位,獎金(創作基金)10萬元;入選:7位,獎金1萬元。

 

徵件內容詳情請見附檔徵件簡章,最新相關消息可於本主題網站「璞玉發光」查詢或電洽(03)5263176分機203,廖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