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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年「璞玉發光-全國藝術行銷活動」初選徵件4/15-4/22受理收件

  • 日期:2019-02-22
108年「璞玉發光-全國藝術行銷活動」初選徵件4/15-4/22受理收件

108年「璞玉發光-全國藝術行銷活動」初選徵件自108年4月15日起至4月22日止受理收件,採網站線上與紙本郵寄報名,徵件對象為年滿20歲(民國8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),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繪畫創作者,且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者。


1.徵件類別:不限創作媒材、主題及技法,以平面作品為主。

2.初選作品規格:

初選參賽作品6件,須為3年內之創作,每一作品裝裱前畫面(畫心)尺寸長邊不超過140cm、短邊不少於30cm。參賽者如獲獎,初審提送之6件作品須於聯展時展出。

3.初選報名方式:415()上午9:00~422()下午5:00採網路線上報名及紙本郵寄報名。

網路線上報名:請至報名網址上傳6張作品電子圖檔(圖檔以300dpi解析度之JPG檔,檔案大小不超過5MB)。(網路線上報名系統將於4月15日上午9:00開通)

紙本郵寄報名: 請至主辦單位「璞玉發光」主題網站下載初選報名表並填寫,連同6張作品電子圖檔光碟(圖檔以300dpi解析度之JPG檔,檔案大小不超過5MB),於報名期間郵寄至305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776號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推廣輔導組收,封面請註明「108年璞玉發光-全國藝術行銷活動初選徵件報名」,以郵戳為憑。

4.獎項與獎金(創作基金)

「璞玉獎」得獎者:5位,獎金(創作基金)10萬元;入選:7位,獎金1萬元。

 

徵件內容詳情請見附檔徵件簡章,最新相關消息可於本主題網站「璞玉發光查詢或電洽(03)5263176分機203,廖小姐。